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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肖漢畫像石墓

東肖漢畫像石墓

東肖漢畫像石墓位于昌樂縣經濟開發(fā)區(qū)。年代為漢。2013年,東肖漢畫像石墓被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布為山東省第四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臨沂沂南北寨漢墓博物館,沂南漢墓石畫像,沂南漢墓群

景點介紹

沂南漢墓博物館位是在文明遐爾的沂南北寨漢畫像石基基礎上修建的一座專題性博物館,主要向人們展示北寨漢墓群及出土于沂南縣各地的漢畫像石。該館所藏漢畫像石及其它文物,涉及政治、經濟文化、軍事和佛教等多方面內容,具有極高的觀賞價值和研究價值。為研究沂南漢代歷史及漢畫像石墓分布情況,提供了大量的實物資料。

北寨漢墓博物館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位于沂南縣城西三公里的北寨村。北寨漢墓博物館是在北寨墓群基礎上修建的一座專題性博物館, 所有建筑外形,集仿古與園林風格于一體,均屬東漢時期的建筑,主要向人們展示漢代墓群葬文化及出土遺物,傳播優(yōu)秀歷史文化。館內設有一號墓保護房、二號墓保護房、畫像石拓片陳列室、畫像石廊、接待室等。

沂南漢墓博物館南北長66.4米,東西寬67.5米,占地面積4017.2平方米。館內設墓室保護房、文物陳列室等。所有建筑外形,集仿古與園林風格于一體,均仿照東漢時期的建筑,給人們一種身處其時,身臨其境的體驗。博物館內正中偏北位置,是原址完整保護、聞名遐邇的北寨漢畫像石墓(一號墓),該墓規(guī)模宏大,墓室結構復雜,畫像雕刻精美,內容極其豐富,是我國現已發(fā)現、保存較為完美的,為中外學者高度關注的一座漢畫像石墓。

墓穴概況

一號墓坐北向南,用280塊預制石材筑成,其中畫像石42塊,畫像73幅,畫像面積44.2平方米。墓南北長8.7米,東西寬7.55米,由前中后三個主室,東三個側室,西兩個側室組成,總計為八室。室與室之間都有門直通。整個墓室的構筑是由地面、臺子、支柱、墻壁、橫額、中柱、過梁、橫枋、攔角石、蓋頂石等先后順序壘筑起來的,建筑技術相當先進。墓門高2.74米,由門楣、橫額和東、西、中三個立柱組成。門的橫額和立柱上均刻有畫像。立柱部分分別刻有伏羲女媧、東王公,西王母及羽人、玉兔搗藥等祥瑞圖像。門楣橫額部分則表現出一戰(zhàn)爭場面。 前室面闊兩間,進深兩間,從地面到墓頂高2.8米,室中有八角形擎天石柱。頂部是用石條構成幾個方形重疊而上的抹角結構藻井,既美觀又大方。前室畫像內容不少,但主題是祭祀,主要表現了墓主人死后的衷榮,分布于東、南、西三壁橫額上。肅穆虔誠的致祭者 或躬立,或跪伏于地,足見墓主人的官位之高。前室四壁、北壁上橫額及八角擎天柱上,則刻有大儺驅鬼、伐鼓、擁彗和神靈、祥瑞圖像。 中室高3.12米,面闊兩間,進深兩間,亦有八角形擎天柱。中室畫像內容更為豐富,有車馬出行,豐收宴享,樂舞百戲等,主要表現了墓主人的高貴身份和富足逸樂的生活。中室的四壁,刻有蒼頡造字、衛(wèi)姬請罪、堯舜禪讓、荊軻刺秦王、孔子見老子等歷史故事和歷史人物,并有榜題“蒼頡、齊桓公、衛(wèi)姬、蘇武”等12處28個漢字,這些畫像生動細膩,令人驚嘆。 后室由一個斗拱分隔成兩間,僅有一個側室,很顯然是一帶便池的廁所。拱的式樣同中室一樣,梁拱也是由整塊石頭雕成。分布于后室隔墻上的畫像,主要描寫了墓主人的閨房內的生活,有侍女持奩圖、仆人洗滌圖等

沂南漢墓博物館一號畫像石墓以氣魄雄偉、結構謹嚴見長,表現出漢代建筑藝術達到了相當高的水準。它是漢代民間藝術家集體創(chuàng)造的作品,是將兩漢建筑藝術、雕刻藝術、繪畫藝術綜合起來而去粗存精,推陳出新的作品。 一號墓早年被盜,僅存有少量殘破的陶器和銅鏃,墓主姓名無考。

二號墓

二號墓在一號墓的南面偏東,兩墓相距20米。是東漢晚期較大的磚石墓。除兩個耳室和一個后室的券頂完整外,其余各室的券頂均不同程度的損壞。由于墓早期被盜,墓券頂磚的丟落,使墓室內積滿淤泥,經精細清理,出土完整和可復原的陶器、石器、銅器、銀器等80余件及100多枚銅錢,另有鐵刀和漆器腐朽的痕跡。 沂南漢墓博物館大站東側為拓片陳列室,展有一號墓畫像拓片。圖像清晰,資料豐富,給人們參觀以更多便利。 院內東側則陳列有從沂南各地收集而來的34塊漢畫像石,內容有:車馬出行、大禹治水、祥禽瑞獸等。為研究沂南漢代歷史及漢畫像石墓分布情況,提供了大量的實物資料。

文物出土

1954年出土,定名《百戲圖》。此圖從左至右可分為四部分,雜技演出成為主要內容:第一部分是表演“跳丸弄劍”和“載竿”節(jié)目的,載竿技巧高超,一人額頂十字長竿,上有三兒倒懸翻轉表演。頂竿者腳下尚有七個圓盤。表演者要瞻上顧下,力量靈巧均達極高水平。第二部分是樂隊,有磬、鐘、建鼓、琴、塤、排簫等多種樂器,共十五人演奏,可見當時之盛況。第三部分是“刀山走索”和“魚龍曼衍”之戲,前者驚險,一人在地下立著刀尖朝上的索上拿頂倒立,兩端還各有兩人在索上相對表演,一似手揮流星,一似雙手執(zhí)戟。后者氣魄雄偉,既有魚龍之巨型,又有人扮之大鳥。第四部分是“馬戲”和“鼓車”表演,馬上或作倒立,或耍流星,人歡馬躍,技巧高超;鼓車更是隆隆如聞其聲。這些節(jié)目如手技、倒立、走索、頂竿、馬上技藝、車上緣竿等。

2007年4月2日,沂南陽都故城漢墓的清理工作基本完成,考古專家初步斷定,這是一座東漢時期的磚石混合漢畫像石墓。漢墓前室里保存著較為完整的漢畫像石,同時出土的還有陶耳杯、五銖錢等文物發(fā)掘過程中,考古人員陸續(xù)發(fā)現了鐵鴛鴦席鎮(zhèn)、陶耳杯、五銖錢等文物。在清理前室東西立柱間的墓土時,考古人員發(fā)現了陶耳杯,這種狀似現代碟子的東西在漢代是一種酒器。考古人員清理墓土時發(fā)現了鐵鴛鴦席鎮(zhèn)。據介紹,漢代沒有凳子、椅子,漢代人是席地而坐的。席是當時的坐具。席在人們起身、落座時常會移動,又容易卷角,席鎮(zhèn)的功用就是在席的四角將席壓住。

考古之謎

2008年10月16日,山東省沂南縣文物部門在磚埠鎮(zhèn)發(fā)現東漢墓葬群。考古人員對墓葬群進行了搶救性發(fā)掘,除出土釉陶壺等大量文物外,又有新的發(fā)現,考古人員在對1號墓的發(fā)掘清理中,發(fā)現石壁上有多幅獨特的人物畫像,頭冠奇特各異,人物全部盤腿打坐。據臨沂市文物考古隊介紹,這種造型在以往出土的畫像里是沒有的,有史可查的資料還沒有見到,畫像人物身份成為考古之謎。

文化價值

該墓價值極高,博物館方出于保護目的,將所有地面均鋪上地毯,防止灰塵。最令人震驚的是整個墓室的石刻裝飾,形式是浮雕加線刻,內容則涉及當時墓葬文化中所流行的一些圖景,如陰陽兩界、車騎出行、庖廚宴飲、樂舞百戲等。石刻保存極好,觀之越發(fā)顯得精美。那些淺浮雕加線刻,其處理手法輕盈洗練,顯示當時作者找到手法語言后所獲得的自由酣暢的感覺。墓室的東北有一小室,內有一個長約20厘米的微型茅坑,是死者在陰間的廁所。茅坑制作精巧,一絲不茍,令整個墓穴一下有了人間的煙火味。

北寨漢墓,位于山東省臨沂市沂南縣界湖鎮(zhèn)北寨村,俗稱“將軍冢”。是目前中國現存規(guī)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大型漢畫像石墓。

該墓群現已探明古墓六座,科學挖掘三座,對外開放兩座。北寨墓群的保護范圍為:以北寨墓群一號畫像石墓中心為基點,向北365米,向南300米,向東280米,向西235米;建設控制地帶為:以北寨墓群重點保護范圍界樁為基點,向北625米,向南155米,向東135米,向西至汶河。北寨墓群1977年12月23日被山東省革命委員會公布為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01年6月25日被國務院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北寨漢墓,是一座典型的東漢時期的家族墓群,目前經發(fā)掘整理開放的有兩座。分別是一號墓和二號墓。

一號漢墓,墓南北長8.7米,東西寬7.55米。分前、中、后三個主室,均在一中軸線上;東西兩面各有側室,東三室、西三室,共八室。墓由280塊石材砌成,其中畫像石42塊,畫像72幅,總面積442.27平方米。1954年考古發(fā)掘。

全墓共有漢畫像石42塊,畫像總面積44.227平方米。

畫像分為四組:

第一組為墓門畫像石,以刻在門楣上的胡漢戰(zhàn)爭圖為主心。

中部有一座有橋柱、欄桿、華表的大橋,橋上和橋右有大批手執(zhí)刀、盾、矛、斧的漢朝步、騎兵和一輛昭車由右向左行進;左邊有執(zhí)刀、盾、弩箭的胡騎、胡卒翻越重疊山巒向右而來。漢、胡雙方正橋頭展開激戰(zhàn)。橋下有劃船者和捕魚者,表示橋下有水流。三根門柱上刻有代表方位的東王公、西王母以及羽人、玉兔搗藥、伏羲、女媧、蹶張、仙人、異獸等。

第二組為前室畫像石,畫像刻于四壁、立柱、斗拱、過梁及室頂。

這一組以刻于東壁、南壁和西壁三橫梁上的吊唁祭祀圖為中心。南壁上橫額的中部雕刻一重檐雙闕的祠堂,祠堂前的廣場上陳列大量祭品,祭拜者已下車正在進行祭拜。東、西壁上橫額刻有捧簡牘、執(zhí)彗、持挺、執(zhí)笏的墓主親屬在堂屋前迎候前來吊唁祭祀的眾多賓客。南壁橫額下刻有捧盾、執(zhí)彗,擊建鼓的侍者和兵庫。其他各壁及中柱、斗拱、過梁、室頂雕刻青龍、白虎、朱雀、玄武四神及奇禽、異獸、神怪、鋪首、云紋等,兩室頂分別刻有穿壁紋和蓮花紋。

第三組為中室畫像石,畫像刻于四壁、中柱、斗拱、過梁及室頂。

這一組以刻在四壁上、橫額上的以反映墓主人生活內容的畫像為主。東壁橫額上刻有眾多伎藝人表演飛刀執(zhí)丸、頂?、走繩、七盤舞、魚龍漫衍之戲、戲車、馬戲,以及敲擊鐘、鼓、磬、鐸,吹奏排簫、笙、竽、塤和撫琴等的樂舞百戲圖。南壁橫額東段刻糧倉、糧堆、裝滿糧食的牛車,主人督導仆役裝糧入庫的豐收圖和屠夫們抬豬、椎牛、剝羊、釀酒、切菜、燒灶等的庖廚圖,生活氣息相當濃厚。南壁橫額西段和西北壁上橫額刻有墓主人車騎出行歸來圖,眾多親朋在宅院、雙闕前恭迎龐大的車騎隊伍。從宅院的建筑形式和車騎隊伍無后送者反映出墓主人應該是出游歸來。上橫額下的四壁則刻有蒼頡造字、衛(wèi)姬請罪、堯舜禪讓、周公輔成王、藺相如完璧歸趙、晉靈公放獒逐趙盾、孔子見老子、荊軻刺秦王、聶政刺韓相等歷史故事和歷史人物,并有榜題“蒼頡”、“齊桓公”、“衛(wèi)姬”、“齊侍郎”、“蘇武 ”、“管叔”、“令(藺)相如”、“孟?”、“鐵?”、“晉靈公”、“敖也”等12處。八角型柱、斗拱、過梁刻有奇禽、異獸、神怪、東王公、西王母、佛教造像、龍、云、紋等。兩室頂刻蓮花紋、方格紋和圓餅紋。

第四組為后室畫像石,分布于石室中隔壁墻上。

主要刻在南北兩端承過梁的隔墻上的家具、日用品、酒器、兵器架和備騎的仆人,捧著梳妝用品及洗滌溺器的侍女以及驅邪逐鬼的方相氏,表明后室為墓主人的壽藏(寢室)之地。斗拱、過梁雕刻奇禽、異獸、翼龍、鳳鳥、水波紋等。兩室頂刻菱格紋和蓮花紋并加施黑、綠、紅三色彩繪。

一號漢墓根據有限的資料記載,曾經被發(fā)掘過至少三次,

其一,晚清期間的挖掘。晚清時期,沂水縣政府曾組織過對該墓的發(fā)掘,這次發(fā)掘情形,所見何物,一切均不見記載。

其二,1947年期間的發(fā)掘。1947年國民黨進攻山東解放區(qū)之前,當時民主政府怕文物散失,曾組織力量,用了三百多個工,進行挖掘。

當時,沂南縣政府在南寨村辦公,縣政府司法科、公安局等在北寨村辦公,“老四團”在南寨村休整。縣政府民主進步人士、參議員劉佛緣(俗稱十一少)建議對北寨“將軍墳”進行挖掘,在縣政府和南寨村莊長劉乃章的組織下,“ 老四團”和公安、司法科配合,使用了村里的一些民工,進行挖掘。這次發(fā)掘從清理墓頂封土開始,在墓門前挖了一條東西向的大土溝,拆除了墓門兩側的磚墻,墓頂東南角蓋石已經沒有了,東北角廁所間的石塊有缺口,是盜墓賊砸開的。墓門挖開后,未見墓門石;進入墓中也沒有什么更多的發(fā)現,只是在墓門里側有一個陪葬用的灰色陶狗,在后間室前有一具人的骨架,還有幾枚五銖錢。見沒有什么東西,人們又將其堵死,填土前,到東山采石場里定做了兩塊墓門石和一塊蓋頂石,把墓門和東北缺頂堵上了。

其三,1954年期間的發(fā)掘。

二號墓在一號墓的南面偏東,兩墓相距20米。是東漢晚期較大的磚石墓。除兩個耳室和一個后室的券頂完整外,其余各室的券頂均不同程度的損壞。1994年春發(fā)掘。墓葬布局與一號墓基本相同,也由墓道、墓門和前、中、后主室及東三側室、西二側室組成。除墓門和前、中室四壁,西二側室的隔墻為石材外,均有青磚作材料。后室由一道磚墻分隔為東西兩間。各室間有門相通。室頂為青磚起券。室外南北長9。10米,東西寬8。52米。整個墓室布置相當平衡,均在一中軸線上,主軸線南北向,墓門南偏西9度。

一號墓是夫妻合葬墓,但是與眾不同之處是女方葬在東面,明顯地位高于男方。而根據東漢家族墓流行的昭穆順序看,二號墓是一號墓墓主的兒子,也是合葬墓。

三號墓在二號墓的西面,相距12米,群眾修建房屋時發(fā)現,1994年山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組織人試掘,未發(fā)現。

四號墓在一號墓西南100米處,小型磚石墓,1994年10月村民挖地窯發(fā)現,經沂南縣文物管理所搶救性發(fā)掘,出土文物50余件,清理后封土保護。

五號墓、六號墓分別位于距二號墓南約25米、東30米處,山東省文物科技保護中心1994年5月勘探發(fā)現,未發(fā)掘。

北寨漢墓墓葬均多次被盜,隨葬器物殘存較少且絕大部分殘毀。特別是一號墓殘存遺物極少,除1947年出土一件灰色陶狗和數枚五銖錢外1954年出土完整器物僅一件小陶盤(應為盞)和一件三棱形銅箭鏃,其余均為陶器殘片。可辨器形有三足盤、耳杯、器蓋、燈座把(原稱豆柄)、案、罐底、鼎足、屋宇明器殘片等。

二號墓出土完整和可復原的陶器、石器、銅器、銀器等87件及100余枚銅錢,另有鐵刀和漆器腐朽的痕跡。這些遺物主要分布于前室、中室、前室西側室、中室東側室和后室隔墻的券門中。

陶器以泥質灰陶為主,少量泥質紅陶。器形有鼎、盤口壺、頭頸壺、盆、盒、盤、碗、圓案、長方案、耳杯、魁、燈座、盞、 釜、灶、甑、博山爐、井、灶、勺、豬廄、狗、雞、鴨等。石器有五龍戲珠三足硯、豬、黛板;銅器有女俑、泡釘(漆器附件)、“五銖”錢、“大泉五十”錢、“貨泉”錢:鐵器有刀、棺釘(均腐殖不完復原);銀器有小環(huán)等。其中的燈座為宋代博山瓷油燈,據專家分析認為,此墓宋代就曾被盜過,瓷油燈系盜墓賊盜墓后所棄用之物。

五龍戲珠三足硯和銅女俑,在漢代文物中極為少見,彌足珍貴。硯為石灰石質、圓形、子母口,由硯身和蓋組成。硯身圓底,飾三熊足;硯首,線刻蓮瓣紋和旋渦紋,其中部鑿刻一橢圓形墨池;硯堂平滑,子口平直沿;硯外緣及子口上緣線刻蓮瓣紋。硯蓋呈圓弧形,中心突起成圓柱狀,其上刻“五銖”錢紋;周圍環(huán)繞五條身體線刻鱗紋的透雕的龍,龍首緊貼“五銖”錢,組成一幅五龍戲珠(銖)的圖案;蓋周邊及外緣線刻勾連云紋。直徑19。7厘米,通高7。4厘米。銅女俑出土于東后室東北角,裸體,發(fā)后梳,似圍巾幘;高大鼻,闊嘴;細長身,扁胸,凸腹露臍,寬臀;雙臂微曲下垂,手指并攏,手心外向;略屈膝,跣足。高8。4厘米,肩寬3。7厘米。

參觀需要提前預約,門票和業(yè)務聯系電話:15610666620

山西東漢畫像石研究

選自《晉陽學刊》1995年第5期

,李錚

1984年春,山西中陽縣金羅鎮(zhèn)道堂村(距縣城西北12公里),一農民在自家院中 挖地窖時,發(fā)現了一座東漢畫像石墓。中陽文化館任福保先生聞訊趕到現場,發(fā)現墓室 已被擾亂,幸六塊畫像石尚存,其它隨葬品大多散失,僅取回條紋磚一塊、香熏一件。 后又征集到提梁罐一件。畫像石取回后立砌于文化館院內。

最有價值的是畫像石。

其橫楣石長3.01,寬0.35,厚0.16米。分上下兩層構圖。上層為卷云紋,下層是車 馬出行圖

畫像石二、三,分左右立框石,高1.35、寬0.54、厚0.16米。居左者刻持戟吏三人 面向右方排成一列,頭上所戴似為平巾慎,身著長袍,腳下漫漁不清.石三為右柱,刻二 持戟吏左向而立,衣冠與石工者同,著寬大的長袍,露出覆絢。中柱石高1.21、寬0.14、 厚0.19米。畫像在中柱兩側,分上下兩層構圖。

中柱石正面刻有題記,上刻銘文“和平元年十月五日甲午故中郎將安集掾平定沐浙孫家作”字樣。“和平"為東漢桓帝的年號,和平元年為公元150年。書法藝術水平不太高,當是出自民間匠人的手筆。

畫像石質地為砂巖,呈紅褐色,顆粒較粗。畫像的雕刻技法為剔地淺浮雕。

從畫面上人物刻劃來看,基本上人體比例準確,如右柱兩持戟吏全身為六個半頭 長,體量適中,正是中國古代男子的標準比例I其中比較特殊的是坐在幡車上的人。他 的體型與御者、侍從及輅車乘者相比,顯得過于龐大,是運用了古代造型藝術中有意識 的夸大人物身軀,以描繪有地位的人物傳統的表現手法,使之與地位卑微的小人物區(qū)分開 來。此外,在構圖上,他位于全圖中間略偏右的顯著位置,前后侍從相隨,由此可斷此人 應是墓主的形象。人物的動作幅度均不大,即使御者亦如此,顯得寧靜莊重。刻劃人物 下刀肯定概括,線條流暢簡約,以剪影式的形象突出人物特征。從馬的描繪看,馬頭略小, 頸部寬厚。頸、胸、臀部分刀法硬直勁利,以短直線切割組成圓弧形,寓豐滿肥健的體 軀于硬挺的刀法中,于方中體現園,將對立的諸因素很自然的融合為一,具有一種獨特 的金石味。馬蹄和腿的刻劃則強調其筋骨轉折,細而不弱,矯捷靈動。馬體的壯健飽滿 與細勁有力的腿形成強烈的反差,使人既不誤認為太肥而顯笨拙,又不會覺得腿部過細 而難以承載重負。相反,正因為豐滿的更豐滿,瘦勁的更瘦勁,才能達到真實美和藝術美 的統一。從橫額車馬出行的整體構圖上看,全圖共六匹馬。馬的基本造型雖相似,但動 作各不相同。昂首、低頭、奔跑、騰躍、揚蹄、屈腿等動態(tài)不僅使自身產生變化,同時 與處于靜穆狀態(tài)的車、人形成鮮明的對比。在人、馬、車靜動相間的位置中,產生出有 節(jié)奏、有韻律的動態(tài)感。具有松馳與凝重、動與靜、實與虛的和諧統一,從而描繪出 “車轅轅馬蕭蕭”的行進場面,也昭示了墓主生前的顯赫與威風。

在地子的處理上也與眾不同,頗具山西特色。山東畫像地子一般鑿剔斜紋或豎線紋, 較多的則是磨平地子,以使畫像突出。河南南陽畫像空地施有橫或豎的地紋,排列整齊 細密。陜北綏德地區(qū)畫像則是地子磨得光滑平整。中陽畫像與離石馬茂莊畫像的地子處 理手法類同,均鑿成斜向或垂直的塊狀紋。粗看地子似乎雜亂無章,仔細觀察則覺得很有 規(guī)律。物象下方鑿成東南向的斜紋,它有助于表現奔馬過后黃土飛揚的景象。物象上方 地子豎直鑿出,渲染了蒼蒼茫茫黃沙漫天的黃土高原。這種地子的處理法,產生了與畫 面內容協調一致的雄渾粗獷的美,使構圖更加緊湊連貫,并進一步烘托出墓主出行隊伍 的赫赫聲勢。

車馬出行的題材是漢畫像中較常見的表現題材之一。常以橫幅長卷的形式,將人、 馬、車并列于畫面上。這在河南、山東、陜西乃至四川河北等地的畫像石上均可看 到。而且存在許多共性特點,但由于各地區(qū)經濟、文化水平的差別,人們風俗習慣的不 同,在藝術上也表現出不同的風格特色。

就目前出土的情況看,山西畫像石的范圍僅限于中陽縣和離石縣、柳林縣,其中以離石馬茂 莊漢畫像為代表。離石縣馬茂莊位于中陽金羅鎮(zhèn)西北僅8公里處,在漢畫像藝術上二者 許多相似之處。馬茂莊畫像石墓的年代據推斷當為東漢晚期桓、靈帝時,與中陽的幾乎同時。從雕刻內容看,二者均有表現車馬出行的畫像。從畫像石在墓中所處位置和與之 相對應的表現題材上講,二者也有類似。如屬橫楣石畫車馬出行圖,馬茂莊畫像石為墓 門頂部刻石,名稱不同但位置一樣。而且構圖也分上下兩層,上層為蔓草狀云氣紋,下 層為車馬出行圖,車馬皆向左行駛。雕刻技法皆為剔地淺浮雕,細部留墨線。這種方法 除晉西,陜北畫像石有外,在其它地區(qū)是少見的。而陜北畫像在勾墨線的同時施朱色點 染。這一點與山西畫像石有所區(qū)別。

?呂梁左表墓?jié)h畫像石題銘考釋

呂梁左表墓?jié)h畫像石題銘考釋

趙元(呂梁學院 歷史文化系)

摘 要:離石馬茂莊漢畫像石墓墓主左表的上級長官為使(護)匈奴中郎將,中郎將為宮廷禁衛(wèi)武官,自武帝時起經常出使匈奴。東漢初南匈奴內遷后,使匈奴中郎將設為常駐邊郡的固定官職,擁有使者身份和節(jié)杖,職權甚重。左表在幕府中擔任奏曹史,負責起草給朝廷的章奏,是重要的文書工作,并非隨事增置、掌管財賦出納的吏員。其墓室稱作“萬年廬舍”,表示希望死后的住宅能夠永久保存。

關鍵詞:左表墓;使者;使匈奴中郎將;奏曹;廬舍

民國八年(1919)在山西離石縣馬茂莊發(fā)現的東漢左表墓?jié)h畫像石是馳名中外的藝術珍品,中央電視臺曾在《國寶檔案》節(jié)目中分兩期予以專門介紹。在出土的14塊畫像石中,有10塊現存于山西省博物館,2塊收入離石漢畫像石博物館,另有2根刻有文字的墓表被古董商販賣出境,現在加拿大多倫多市皇家安大略博物館陳列。墓表題銘字體為八分書,筆劃遒雋,內容反映了墓主的姓名、籍貫、官職和墓室的建造年代,分別為:

和平元年西河中陽光里左元異造作萬年廬舍

使者持節(jié)中郎將莫府奏曹史西河左表字元異之墓[1]166-167

左表墓畫像石拓片

(以上圖片來自《山西離后左表墓?jié)h畫像石藝術》,作者王君)

上述文字引起學者們的關注,曾對其進行過解讀;①筆者認為還可以商榷與深入闡釋,以便詳細說明其蘊含的社會內容。現考證如下:

一、墓主的上級長官

據題銘所言,墓主左表是在“使者持節(jié)中郎將莫府”中擔任吏職。謝國楨先生云:“查劉昭補《后漢書·百官志》無持節(jié)中郎幕府奏曹史的名稱,而有‘使匈奴中郎將’的職銜。”認為墓石文中之“持節(jié)中郎將”當即“使匈奴中郎將”,是東漢政府為防衛(wèi)及輯睦居于西河、五原等地的南匈奴所設置,為左表的上級長官。 ②筆者贊同其觀點,并對這一官職的性質、特點與源流演變作如下補充。

中郎將原為宮廷的禁衛(wèi)武官。漢代皇帝的侍從警衛(wèi)稱“郎”或“郎官”,《漢書·百官公卿表上》曰:“郎掌守門戶,出充車騎,有議郎、中郎、侍郎、郎中,皆無員,多至千人。” [2]727《后漢書·百官志五》曰:“凡郎官皆主更直執(zhí)戟,宿衛(wèi)諸殿門,出充車騎。唯議郎不在直中。” [3]3575其長官在秦及漢初稱郎中令,漢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更名光祿勛,屬官有五官中郎將和左右中郎將共三人,東漢增置虎賁中郎將、羽林中郎將,皆為皇帝近臣,平時隨駕護衛(wèi),戰(zhàn)時或領兵出征。自武帝以來,漢朝與匈奴的作戰(zhàn)和交往日益頻繁,開始派遣宮內親信的中郎將擔任使者來往聯絡。《漢書·蘇武傳》記載天漢元年(前100)匈奴送還以前被扣留的漢使路充國等,“武帝嘉其義,乃遣(蘇)武以中郎將使持節(jié)送匈奴使留在漢者,因厚賂單于,答其善意”。 [2]2460這是“使匈奴中郎將”或“使者持節(jié)中郎將”的起源。據廖伯源先生《漢代出使匈奴事例表》統計,從成帝時起至光武帝建武二十六年(50),漢朝出使匈奴共二十三次,“其中正使者為中郎將之事例有十八次,二十人次。可見自成帝始,派遣中郎將處理匈奴事務成為慣例”。 [4]242-243

在上述階段,使匈奴中郎將的“使者”身份只是臨時的,完成任務回國后即予以解除。東漢建武二十四年(48),匈奴內亂分裂為南北二部,南單于歸漢。至二十六年(50)冬,南匈奴戰(zhàn)敗勢弱,請求內遷獲得準許。“于是復詔單于徙居西河美稷,因使中郎將段郴及副校尉王郁留西河擁護之,為設官府、從事、掾史。” [3]2945從此開始,東漢政府將“使匈奴中郎將”設為固定的官職,建立行政機構并長期駐守邊郡,正式對南單于所部實行監(jiān)護,不再是過去的臨時差遣了。《后漢書·光武帝紀下》載建武二十六年,“遣中郎將段郴授南單于璽綬,令入居云中。始置使匈奴中郎將,將兵衛(wèi)護之。”李賢注曰:“中郎將即段郴也。《漢官儀》曰:‘使匈奴中郎將屯西河美稷縣’也。” [3]78是說使匈奴中郎將的治所在西河郡美稷縣,即今內蒙古準格爾旗西北。據周振鶴先生考證,至靈帝中平年間南移到今山西汾陽縣西北。[5]680

“使匈奴中郎將”又稱“護匈奴中郎將”,其特殊職權在于擁有“使者”身份與節(jié)杖。漢代使者為皇帝委派之代表,或出使外國,或巡視境內,能夠以天子名義發(fā)布命令,各級官員必須服從,其權力甚重,類似后代的欽差大臣。兩漢史料反映使者的任務幾乎無所不包,涉及司法審判、對外交往、對地方官員的獎懲任免、視察賑災與發(fā)兵作戰(zhàn)等許多領域,并根據所執(zhí)行的任務持有詔書或虎符、節(jié)、斧鉞等信物。左表的長官為“使者持節(jié)中郎將”,所掌握的“節(jié)”是身份憑證和最高權力象征,其形制為一根竹節(jié)制作的權杖,裝飾有三重牛尾毛。李賢注《后漢書·光武帝紀上》“持節(jié)北度河”句曰:“節(jié),所以為信也,以竹為之,柄長八尺,以旄牛尾為其毦三重。馮衍與田邑書曰:‘今以一節(jié)之任,建三軍之威,豈特寵其八尺之竹,犛牛之尾哉!’” [3]10-11顏師古注《漢書·高帝紀上》“封皇帝璽符節(jié)”句曰:“節(jié),以毛為之,上下相重,取象竹節(jié),因以為名,將命者持之以為信。” [2]23朝廷派遣出使的大臣往往被賜予節(jié)杖,表示他代表皇帝,握有生殺決斷之權。《漢官儀》曰:“使匈奴中郎將,擁節(jié),秩比二千石。” [3]51如果遇到突發(fā)事變,來不及請示朝廷,他即有權臨機處置。例如《后漢書·陳龜傳》記載:“永和五年,拜使匈奴中郎將。時南匈奴左部反亂,龜以單于不能制下,外順內叛,促令自殺。” [3]1692從而平息了這場動亂。使匈奴中郎將被授予節(jié)杖的另一個原因,是他可以根據形勢需要調發(fā)當地軍隊。漢朝使者以節(jié)發(fā)兵的事例,如武帝即位初決定救援東甌,反擊閩越入侵,“乃遣莊助以節(jié)發(fā)兵會稽。會稽太守欲距不為發(fā)兵,助乃斬一司馬,諭意詣,遂發(fā)兵浮海救東甌”。 [6]2980又巫蠱之禍時,太子劉據遣使“以節(jié)發(fā)兵,與丞相劉屈氂大戰(zhàn)長安,死者數萬人”。 [2]209使匈奴中郎將手下沒有多少軍隊,他對南單于所部的監(jiān)護要依靠西河郡的兵馬。朝廷在建武二十六年冬,“令西河長史歲將騎二千,弛刑五百人,助中郎將衛(wèi)護單于,冬屯夏罷,自后以為常”。 [3]2945手中擁有節(jié)杖,就可以在緊急時指揮調遣當地及附近的駐軍,以便及時鎮(zhèn)壓反叛,保持安定

二、墓主的任職機構及其職務

題銘反映墓主左表是在使匈奴中郎將的“莫府”中任職,“莫府”即“幕府”,是漢代將軍出征時處理日常軍務的辦公機構,其淵源可追溯到戰(zhàn)國。《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曰:“李牧者,趙之北邊良將也。常居代雁門,備匈奴。以便宜置吏,市租皆輸入莫府,為士卒費。”裴骃《集解》引如淳曰:“將軍征行無常處,所在為治,故言‘莫府’。莫,大也。”司馬貞《索隱》曰:“如淳解‘莫’為‘大’,非也。崔浩云:‘古者出征為將帥,軍還則罷,理無常處,以幕帟為府署,故曰莫府。’則‘莫’當作‘幕’字之誤也。” [6]2449據《后漢書·百官志一》記載,東漢作戰(zhàn)出征時,將軍的幕府僚屬如下:“長史、司馬皆一人,千石。本注曰:司馬主兵,如太尉。從事中郎二人,六百石。本注曰:職參謀議。掾屬二十九人。令史及御屬三十一人。本注曰:此皆府員職也。” [3]3564使匈奴中郎將是朝廷派駐邊郡的常設官員,配置僚屬的情況與上述將軍幕府大同小異。例如,其麾下也有領兵的司馬。桓帝永康元年(167)冬,西羌抄掠三輔,護匈奴中郎將張奐“遣司馬尹端、董卓并擊,大破之”。[3]2140亦有從事二人,見《后漢書·百官志五》:“使匈奴中郎將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護南單于。置從事二人,有事隨事增之,掾隨事為員。” [3]3626和帝永元二年(90)因匈奴歸順者眾多,朝廷批準增加使匈奴中郎將的從事員數。“是時南部連克獲納降,黨眾最盛,領戶三萬四千,口二十三萬七千三百,勝兵五萬一百七十。故從事中郎將置從事二人,耿譚以新降者多,上增從事十二人。” [3]2953-2954南單于遣侍子入朝時,“中郎將從事一人將領詣闕”。 [3]2944朝廷另派官員來往迎送,“單于歲遣侍子來朝,謁者常送迎焉,得賂弓馬氈罽他物百余萬。謁者事訖,還具表付帑藏,詔書敕自受”。 [3]3626

使(護)匈奴中郎將的副職,西漢有“副中郎將”,[2]2460東漢史籍未見,僅有“副校尉王郁”;[3]2943另外也未設“長史”一職,如前所述,只有“西河長史”率領當地部隊協助護衛(wèi)。值得注意的是,使匈奴中郎將的幕府內設立了一項特殊官職,專門帶領一支小部隊跟隨單于。“令中郎將置安集掾史,將弛刑五十人,持兵弩隨單于所處,參辭訟,察動靜”。 [3]2944以便對其執(zhí)行嚴密的監(jiān)控。至于其幕僚中處理日常庶務的下級文職人員,亦未見有詳細記載。《漢官儀》僅籠統地說使匈奴中郎將,“擁節(jié),屯中步南,設官府掾史”。 [3]3626左表墓題銘記載他在幕府中擔任“奏曹史”,謝國楨先生云:“查劉昭《后漢書·百官志》無持節(jié)中郎將幕府奏曹史的名稱”,認為左表“似為中郎將幕府中隨事增置之掾史”,其職責是“出納詔令文書,典司氈罽貨物,口銜號令,操縱事權,實出掾史之手,是一個美差肥缺”。③對此筆者有不同看法,因為從史籍記載來看,“奏曹”是漢代公卿及州郡牧守府中普遍設置的機構,掌管起草給朝廷的章奏,未見有負責財賦出納的情況,其吏員有掾、史、書佐。嚴耕望先生曾考證:“《續(xù)志》,三公府有‘奏曹,主奏議事。’郡國亦有奏曹。奏曹掾見《兩漢金石記》卷一一《倉頡廟碑陰》及《御覽》二五九引《風俗通》,史見《吳志·太史慈傳》、《兩漢金石記》七《竹葉碑》。而《張納碑》有二人。書佐見《隸續(xù)》一七《魯峻石壁畫像》。而本所藏漢殘石有奏曹掾,即郡奏曹掾。衛(wèi)宏《漢舊儀》,丞相設四科辟,‘三科曰明曉法令,足以決疑,能案章覆問,文中御史,補四辭八奏。’郡國用人蓋同。” [7]126地方長官給朝廷的奏章,內容為匯報情況、表述政績和請示訴求,如果措辭得當,會使天子和公卿滿意其工作,批準其請求;反之則可能造成君臣的反感,影響上奏官員的仕途,甚至會危及他的身家性命,因此封疆要員都對起草奏章非常重視,必須用心腹親近、文采出眾之人來擔任奏曹掾史,以保證不出差錯。據史書所載,重要的章奏甚至會召集全體文吏商議決定。例如禰衡投奔荊州刺史劉表,“劉表及荊州士大夫先服其才名,甚賓禮之,文章言議,非衡不定。表嘗與諸文人共草章奏,并及其才思。時衡出,還見之,開省未周,因毀以抵地。表憮然為駭。衡乃從求筆札,須臾立成,辭義可觀。表大悅,益重之。” [3]2657他后來被遣送到江夏太守黃祖門下,“衡為作書記,輕重疏密,各得體宜。祖持其手曰:‘處士,此正得祖意,如祖腹中之所欲言也’”。 [3]2657由此可見起草奏章文書工作之重要,故奏曹應屬于常設機構,而并非隨事增置。嚴耕望經研究認為,奏曹只是在秩二千石以上的官員府中設置,如公卿與州郡牧守,縣級部門則無。④如前所述,使(護)中郎將秩比二千石,所以具備了設置奏曹的資格。左表墓題銘載其建造時間為桓帝和平元年(150),謝國楨先生考證:“漢桓帝派遣的任使匈奴中郎將有皇甫規(guī)、張奐、郭太等人。據《后漢書》記載,張奐任中郎將時在桓帝初年,左元異既非死于和平元年,他任奏曹史應在皇甫規(guī)、張奐時期。”⑤

三、“廬”與“廬舍”

左表墓題銘稱:“和平元年西河中陽光里左元異造作萬年廬舍”,其中“西河中陽光里”是墓主的籍貫,據《后漢書·郡國志五》記載,西河郡治離石,所轄十三縣內有中陽,即今山西省呂梁市中陽縣境。“光里”為左表居住之邑名,按漢代地方行政組織縣下為鄉(xiāng),鄉(xiāng)下為里,但公文中記述某人籍貫時通常只寫縣、里而不提鄉(xiāng)名,居延漢簡中其例甚眾,恕不贅舉,故左表墓銘也遵從此項慣例,免去鄉(xiāng)名的撰寫。題銘稱墓室為“萬年廬舍”,下文試考其詳。

“廬”之初義為簡易的棚屋。《詩·小雅·信南山》曰:“中田有廬,疆場有瓜。”鄭玄箋曰:“中田,田中也。農人作焉,以便其田事。” [8]471《漢書·食貨志上》言周代民居,“在野曰廬,在邑曰里……春令民畢出在野,冬則畢入于邑。”顏師古注:“廬各在其田中,而里聚居也。” [2]1121又云:“廬,田中屋也。春夏居之,秋冬即去。”[2]1119當時農民各在自己耕種的田中搭建草棚,以躲避風雨,就近耕種,守護莊稼。秦漢亦然,稱之為“田廬”。如劉邦任亭長時,“與呂后俱之田廬,時自隱匿”。 [9]301張玄“自田廬被褐帶索”,[3]1244前往游說車騎將軍張溫。皇宮中亦有供值班官員士兵暫居之“廬”,如《漢書·外戚傳上》曰:“上官桀謀反時,(許)廣漢部索,其殿中廬有索長數尺可以縛人者數千枚,滿一篋緘封。”顏師古注:“殿中廬,桀所止宿廬舍在宮中者也。” [2]3964-3965《漢官解詁》云:“衛(wèi)尉主宮闕之內,衛(wèi)士于垣下為廬,各有員部。”[10]14環(huán)繞宮墻的衛(wèi)士棚屋又稱“周廬”,趙高在望夷宮發(fā)動政變時,“縛衛(wèi)令仆射,曰:‘賊入此,何不止?’衛(wèi)令曰:‘周廬設卒甚謹,安得賊敢入宮?’”裴骃《集解》注:“《西京賦》曰:‘徼道外周,千廬內傅。’薛綜曰:‘士傅宮外,內為廬舍,晝則巡行非常,夜則警備不虞。’” [6]274-275在其他地點臨時構建的房屋亦可稱“廬”,而“舍”則指固定的住宅。如《后漢書·劉平傳·序》載薛包被父母責令分居后,“日夜號泣,不能去,至被歐杖。不得已,廬于舍外,旦入而灑掃,父怒,又逐之。乃廬于里門,昏晨不廢。積歲余,父母慚而還之”。 [3]1294但是在東漢,“廬舍”兩字合成一詞卻往往用來泛指官員及百姓的住宅,少見表示草棚的事例。如樊重,“其所起廬舍,皆有重堂高閣,陂渠灌注”。 [3]1119《后漢書·董卓傳》曰:“是時洛中貴戚室第相望,金帛財產,家家殷積。卓縱放兵士,突其廬舍,淫略婦女,剽虜資物,謂之‘搜牢’。” [3]2325左表視其墓室為死后的住宅,希望能夠永久保存,故稱作“萬年廬舍”。同類情況可以參考各地出土的東漢畫像石題記,或稱為萬年室、萬歲室、萬歲堂、萬歲室宅、萬歲吉宅、萬歲神室、千萬歲室宅等,都是指安葬的墓室。古人視死如生,將死者埋葬的墓室稱為“宅”“舍”“室”“居”“宅舍”“宅兆”“室宅”“廬舍”“吉宅”等,都是和生人一樣,萬年、萬歲、千萬歲者蓋言其永久、久遠之意。⑥

綜而述之,墓表上的題銘表示左表的上級長官為使(護)匈奴中郎將,負責監(jiān)護單于,安輯邊郡胡族;由于責任重大,故被朝廷授予使者身份與節(jié)杖,有便宜行事決斷的權力。左表的奏曹史亦為幕府中緊要職務,受到主官的重視。他的墓葬浮侈奢華,反映出生前的富有,應該與其掌握的職權與幕府中的重要地位有關,看來是屬于西河地區(qū)的豪吏,而并非普通的文書人員。

注釋:

①⑤參見謝國楨《跋左元異墓石陶片拓本》,《文物》1979年第11期;馮軍平、郝慧芬:《離石漢代畫像石題刻》,《山西檔案》2012年第6期。

②③參見謝國楨《跋左元異墓石陶片拓本》,《文物》1979年第11期。

④ 參見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秦漢地方行政制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229~233頁。

⑥參見吳鎮(zhèn)烽《秦晉兩省東漢畫像石題記集釋》,《考古與文物》,2006年第1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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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秦漢地方行政制度(上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

[8]阮元.十三經注疏[M].北京:中華書局,1980.

[9]王充.論衡[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

[10]孫星衍,等.漢官六種[M].北京:中華書局,1990.

(責任編輯 廖向東)

作者簡介:趙 元(1957-),男,山西興縣人,呂梁學院歷史文化系副教授。

基金項目:呂梁市軟科學研究項目“呂梁歷史人物研究”(RKX201330-5)

轉載自 《浙江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6年第3期